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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持久地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使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为邵阳经济发展服务,现对我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予以修订。
一、纪律与投诉
规划工作人员廉政承诺
1、不跑官要官,坚决抵制跑官要官。
2、不受理非正常安排的规划业务。坚决拒收误餐费、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对送钱物者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组织记录在案。
3、不得接受与工作有关系的请吃、请洗、请玩、请钓。
4、不准经商或办企业,对亲属、子女要严格要求,不得以职权为亲属、子女谋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机敛财。
5、严禁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经营、产权交易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得违规插手工程设计委托。
6、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纪委规定的各项制度,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越权,决不滥用权力。对违反廉政承诺者,一经发现查实,无论数额大小、情节轻重,一律按党纪、政纪和法律追究责任。
投 诉
投诉电话5352312,自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与处理,不满意者可向我局纪检组或局长室投诉,电话5631305 5631301.
二、承诺服务内容
1、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办理与咨询
2、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3、查处违法建设、受理来信来访
三、承诺服务的办理
1、建设项目的办理与咨询
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手续统由市政务中心规划窗口受理后交各职能科室办理,市政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结,内外一个“窗口”服务。
城市规划区内私房建设项目按行政区划由大祥、双清、北塔分局办理,电话 5357528 5261052 5631326 。
市政务中心规划窗口工作日内全天办理报建及发证事宜,全天受理来信来访,电话 5352312 。
2、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
规划窗口收到建设业主的申请和必备资料后,9-12个工作日完成踏勘,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
规划窗口接到建设业主的申请和必备资料后,12-17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接到建设业主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后7-12天内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
规划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能办理的建设项目复函建设业主并退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规划窗口接到建设业主的申请和必备资料后,7-1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接到建设业主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方案后,9-12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批,划定建筑红线。需进行建筑方案选优者,项目时间适当延长。接到建设业主符合规划要求的施工图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等资料后,9-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具备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规划院放线。
3、相关资料由规划事务所亮证收取工本费。
4、查处违法建设、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负责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在接到举报或发现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依法依规查处;对拒不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规划窗口接到有关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转法规科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裁决和答复。
四、其他
凡有遗留问题未解决,有违法建设未处理完毕的建设项目不在上述承诺范围内。
大型、重要项目需专家论证或上级机关审定的,适当延长承诺时间。
公告、听证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间范围内。
因建设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时间延长不在上述承诺时间范围内。 承诺时间指办理终结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能提前办完的由政务中心规划窗口及时通知建设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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